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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建〔2018〕3号(武昌首义学院关于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的办法)

发布时间:2018-12-10 来源:学科建设办公室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64号)、《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研〔20172号)、《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675号)、《湖北省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鄂政办发〔20182号)精神,结合《武昌首义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院理发〔201621号),现就我校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以一流为目标,以学科为基础,以绩效为杠杆,以改革为动力,加快建设优势学科(群)和一流本科专业,深化内涵式发展,推进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产业新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突出和强化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和人才发展全过程,不断提升学校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扶优扶特扶新。瞄准省内一流行列目标,引导和支持实力较强的,有较好建设基础的,并适应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发展的学科专业,先期立项建设争创一流。

(三)突出绩效导向。建立健全以质量和贡献为主的分类评价体系,通过“代表性案例”评价,关注建设成效和质量,引导各学科(群)、特色本科专业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平台建设等方面扎实推进,积累优势,打造品牌。

(四)激发改革活力。优化完善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营造全面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的良好氛围。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总体目标

2018年到2022年,按照高水平学科团队、高水平学科平台、高水平人才培养、高水平建设成果的标准,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争取在建设期内接近或进入湖北省应用型高校一流行列。

依托我校优质资源,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加大支持力度、落实主体责任、深化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内在活力,建成3个左右应用型优势学科(群)和一批一流本科专业(含优势学科(群)所覆盖的本科专业及单独申报的一流本科专业),进入湖北省应用型高校的第一方阵。

四、分类建设目标与任务

(一)优势学科(群)建设目标与任务

围绕国家、湖北省重大发展战略,瞄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产业新发展,凝练学科方向、建设学术梯队、打造学科平台、提高科研水平、提升培养质量、增强社会服务。力争通过项目建设评估,在师资队伍与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上做出标志性成绩。

同时,将优势学科(群)建设与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点的培育有机结合,加强学科间的交叉融合,并与行业企业深入合作,促进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多学科交叉的专业硕士点的建设。

1.科学凝练学科方向。围绕国家、湖北省重大发展战略,瞄准行业产业新发展领域,科学凝练、建设3个及以上学科方向,确定研究领域中的主攻项目或关键技术,建设有比较优势的特色应用型学科。

2.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积极探索有利于聚集和培养高水平人才的体制机制,科学制定人才引进计划,加大优势学科(群)高水平人才引进力度;建设结构合理、实力雄厚的科研创新团队和产学研合作团队;大力培养青年学术人才,引进行业企业导师,强化协同攻关能力,提升产出一流学科成果的能力和学科整体水平。

建设期满,优势学科(群)力争产生省内知名的学科(方向)带头人1-2人,建有省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团队;建成结构合理,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能团结协作的学术梯队;具有一定规模的双师型教师及行业、企业专家队伍,能满足相关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

3.打造高水平学科平台。对接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围绕学科发展重点方向和领域,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实验室、技术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创新平台,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学研究项目的基础条件;汇聚科技创新资源,开展协同创新,实现重点领域联合攻关,加快建设在区域具有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统筹整合各类平台资源,建立健全开放共享的体制机制。推动科研、创新平台向学生开放,为学生参与科研创造条件,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期内完成至少2个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形成鲜明的人才培养特色,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协同育人机制、创新创业教育方面有显著成效;在教学改革中起示范带头作用,取得高质量的教学改革成果且推广应用效果良好;学生解决复杂问题能力、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培养一批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具有竞争优势的优秀学生。人才培养质量社会认可度和就业创业率较高。

5.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围绕学科发展重点方向和领域,形成稳定的具有鲜明特色的研究方向;科研成果突出,创新能力强,应用研究能解决区域、行业重大技术和工程问题或实现技术创新,社会科学研究能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现实问题提供有效支撑;有科研成果直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能够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的高水平科研课题至少2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到账经费达到学校科研考核A级标准。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教师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及教材水平高;科研成果能及时转化为教学资源(毕业设计、课程设计、课外实践创新选题,典型教学案例,实验教学内容更新等),并对人才培养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6.增强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开展产学研深度融合,推进合作育人、合作发展,成果转化绩效突出,充分发挥学科优势,为服务地方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技术革新和社会发展等作出积极贡献。

积极探索建立开放办学理念,能够吸引海外优质师资、科研团队和学生,与国际、国内高水平大学和学术机构有一定的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

建设期满,学科建设水平能够到达既定目标,在湖北省内形成了特色和优势,力争在国内外有良好的影响及学科声誉。

(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目标与任务

瞄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产业需求,以高素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为目标,以产业和技术发展最新需求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设期内建设若干个面向未来、适应需求、理念先进、保障有力的本科专业,进入省内一流行列,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平台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1.目标定位与特色。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与特色,瞄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行业产业需求,借鉴国内外本科教育的先进经验以及国内、省内同类专业的发展情况,综合分析研判,科学确定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与专业定位,打造特色明晰的专业品牌,在省内应用型高校同类专业中形成特色优势。

2.师资队伍建设。建成一支潜心教书育人、结构合理、名师引领、教研科研水平高、工程实践能力强的师资队伍。具有活跃的省内学术专家、学科带头人和创新团队,可持续发展后劲足。

3.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深化本科教育改革,不断强化人才培养特色,构建开放、多元、协同、高效的人才培养体系。

基于OBE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建设学科专业交叉的新型课程群,建设一批体现产业和技术最新发展的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高质量线上线下精品课程。积极推动课堂教学革命,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完善质量监控机制以及毕业生跟踪反馈、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等外部评价机制,能够经常性地对专业人才社会需求和毕业生质量进行跟踪调查,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社会认可度高、竞争优势强,对湖北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行业产业发展贡献度高。

4.科学研究发展。科研成果突出,创新能力强,应用研究能解决区域、行业重大技术和工程问题,社会科学研究能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现实问题提供有效支撑。推动科研创新基地(平台)向学生开放,为学生参与科研创造条件,并能将最新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教学内容,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本科人才培养,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5.实践育人平台建设。加强实验教学资源建设,构建功能集约、共享开放、运作高效的实验教学平台;加强综合运用校内外资源,建设满足实践教学需要的实习、实训平台。建设若干包括省级重点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工程中心、实验实习(示范)基地的高水平实验、实习和科研平台,建设成效明显。

6.产教融合机制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建立与社会用人部门合作更加紧密的人才培养机制:健全培养目标协同机制,与相关行业企业联合制订人才培养标准,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健全教师队伍协同机制,促进双向交流,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健全资源共享机制,推动将社会优质教育资源转化为教育教学内容;健全管理协同机制,与相关行业企业搭建对接平台,对人才培养进行协同管理。

3家以上国内大型企业签署有战略合作协议或产学研合作协议并有实质性合作,与行业企业共建实习基地5个以上。

7.社会服务和国际交流合作。深化协同育人、推进校企深度融合,产学研融合成果转化绩效突出,为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转型、社会发展等作出积极贡献。

加强与国外高校大学生交流、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选拔高校青年教师学术带头人赴国外高水平机构访学交流,推动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人才。

五、遴选条件和程序

(一)遴选条件

1.优势学科(群)须具备的必要条件:

1)发展前景:符合学校学科建设总体规划,具有鲜明的应用性特色和较大的发展潜力,能带动和促进相关学科和专业的发展。

2)研究方向:具有三个及以上特色鲜明的、具有一定优势的研究方向,并已在相应研究领域取得一定前期成果。鼓励根据国家及湖北省重要战略布局及区域经济社会需求,发展跨学科交叉型学科群。

3)学科团队:学科队伍学历、学缘、职称与年龄结构比较合理;学科带头人有丰富的研究成果和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并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有一定数量并被学校认定的学术骨干。

4)产学研能力:能结合实际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有较高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具有良好的产学研相结合的工作基础,具备承担高水平产学研合作项目和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能力。

5)平台支撑:具有支撑学科建设的良好平台条件。

2.一流本科专业须具备的必要条件(必须至少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1)完成或承担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专业;

2)授予校级品牌专业称号的专业;

3)办学条件、建设水平、管理水平、教学改革成果、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应在校内达到领先水平的专业,生源好,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高,用人单位综合评价好,社会声誉较高。

4)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紧缺和急需专业。

若某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或其他等效的专业认证,经学校批准直接纳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已纳入优势学科(群)建设的专业不再重复申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

(二)遴选程序

由学科(群)或本科专业根据遴选条件及建设目标任务自愿申报,并提交明确的建设目标和任务,经教学单位审核后上报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立项建设项目名单。

六、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

优势学科(群)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实施项目管理,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实行学校、教学单位两级管理。

学校成立学科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指导、监督和宏观调控,负责对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

学科专业建设办公室负责对学科建设进行日常管理,并组织实施每年一次的考核、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评估(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2)。

教学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学科建设的有关领导负有对本单位优势学科(群)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的领导责任。

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建设项目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具体实施。

七、建设经费

优势学科(群)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周期为4年。对于入选优势学科(群)的建设项目,学校提供每个学科(群)300万元的专项建设经费,按年度编制预算下拨;对于入选一流本科专业的建设项目,学校提供每个本科专业100万元的专项建设经费。

项目立项后即拨付总建设经费的40%作为项目启动费,中期检查通过后再拨总经费40%,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余下的20%经费。专项建设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八、建设项目的检查与评估

(一)学校优势学科(群)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实行合同制目标动态管理。项目一经批准,建设单位要根据建设目标与任务,拟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经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办公室组织评审通过后具体实施。

(二)各类建设项目规划要贯彻科学、先进、明确、可行的原则,除有总体目标和任务外,还需逐年列出建设步骤。建设任务必须内容详实、措施具体,便于今后执行、检查和验收,并要按时、按质、按量具体落实到人。

(三)每个建设项目必须在每年1231日前向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办公室提供年度书面报告,总结一年来的建设情况,包括经费使用情况和完成年度计划情况。

(四)建设中期检查(一般安排在立项后两年建设期满时间),各建设项目须根据建设方案进行自评,对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建设水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分析,形成自评报告。学科建设委员会根据建设方案和自评报告,对建设成效进行中期检查。根据中期评价结果,对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建设项目拨付第二阶段建设经费;对实施不力、缺乏实效的建设项目,提出警示或终止建设。

(五)建设期满,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对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建设水平、改革实施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分析,形成自评总结报告。报请学校学科建设工作委员会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实施评估。对建设取得优异成绩者,拨付剩余建设经费,并视情况给予适当奖励;评估不合格者,经校学科建设工作委员会讨论,学校同意,取消其建设项目名录,同时停止经费资助,且不能进入下一阶段建设项目。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学校学科建设委员会统筹协调推进我校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各项目所在单位建立领导小组,并确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日常管理、监测评估、分析研究等工作。

(二)制度保障。学校根据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目标,不断完善人才引进与培养、职务评聘、收入分配、经费使用等方面的政策制度。

(三)经费保障。从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经费”中划拨2000万元作为本次优势学科(群)和一流本科专业的专项经费,保障各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推动优秀人才引进和培养、科研教研等工作的落实。

十、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科专业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武昌首义学院优势学科(群)建设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2.武昌首义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武昌首义学院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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